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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鄉(xiāng)市紅十字會“人凝血因子VIII(康斯平)、人凝血酶原復合物(康舒寧)”藥品援助項目說明
新鄉(xiāng)市紅十字會“人凝血因子VIII(康斯平)、人凝血酶原復合物(康舒寧)”藥品援助項目說明
血友病作為一種典型伴性遺傳性出血性疾病,加之疾病的終身性,患者及家庭面臨“因病致貧,因病返貧”的災難性醫(yī)療支出風險。為減輕血友病患者的醫(yī)療支出。新鄉(xiāng)市紅十字會攜手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發(fā)起“人凝血因子VIII(康斯平)、人凝血酶原復合物(康舒寧)”藥品援助項目。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(以本項目所有援助藥品發(fā)放完畢)為止。新鄉(xiāng)市紅十字會將面向全國的血友病患者,符合人凝血因子VIII(康斯平)、人凝血酶原復合物(康舒寧)的適應癥,且符合新鄉(xiāng)市紅十字會援助條件的血友病患者,給予一定比例的藥品援助。
新鄉(xiāng)市紅十字會“‘人凝血因子VIII(康斯平)、人凝血酶原復合物(康舒寧)’藥品援助項目”(以下簡稱“項目辦公室”)負責人凝血因子VIII(康斯平)、人凝血酶原復合物(康舒寧)藥品援助的申請審核,全程監(jiān)督和管理項目的實施。
項目援助對象
符合人凝血因子VIII(康斯平)、人凝血酶原復合物(康舒寧)藥品適應癥的患者
人凝血因子VIII(康斯平)適應癥:
對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機能障礙具有糾正作用,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和獲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癥狀及這類病人的手術出血治療。
人凝血酶原復合物(康舒寧)適應癥:
本品主要用于治療先天性和獲得性凝血因子Ⅱ、Ⅶ、Ⅸ、Ⅹ缺乏癥(單獨或聯(lián)合缺乏)包括:
1.凝血因子Ⅸ缺乏癥(乙型血友病),以及Ⅱ、Ⅶ、Ⅹ凝血因子缺乏癥;
2.抗凝劑過量、維生素K缺乏癥;
3.肝病導致的出血患者需要糾正凝血功能障礙時;
4.各種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時間延長而擬作外科手術患者;但對凝血因子Ⅴ缺乏者可能無效;
5.治療已產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癥狀;
6.逆轉香豆素類抗凝劑誘導的出血;
項目援助方式
免費援助,面向全國范圍內貧困血友病患者。手術期或圍手術期患者,可以適當增加申請數(shù)量。
特別注意
請務必于藥品有效期內使用完該項目所援助的藥品。
使用“人凝血因子VIII(康斯平)、人凝血酶原復合物(康舒寧)”藥品治療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和禁忌癥(請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),嚴格按照說明書并遵照醫(yī)囑使用。
【藥品名稱】
通用名稱:人凝血因子VIII
商品名稱:康斯平
英文名稱:Human Coagulation Factor VIII
漢語拼音:Ren Ningxueyinzi VIII
【適用癥】
本品對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機能障礙具有糾正作用,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和獲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癥狀及這類病人的手術出血治療。
【用法用量】
用法:本品專供靜脈輸注,應在臨床醫(yī)師的嚴格監(jiān)督下使用。用前應先將制品及其稀釋液預溫至25~37℃,然后將稀釋液按瓶簽標示量注入瓶內,輕輕搖動,使制品完全復溶(注意勿使產生泡沫),然后用帶有濾網(wǎng)裝置的輸血器進行靜脈滴注,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鐘60滴左右為宜。制品復溶后應立即使用,并在1小時內輸完,不得放置。
用量:給藥劑量必須參照體重、是否存在抑制物,出血的嚴重程度等因素。
下列公式可用于計算劑量:
所需因子Ⅷ單位(IU)/次=0.5×患者體重(kg)×需提升的因子Ⅷ活性水平(正常的%)
例:所需因子Ⅷ單位(IU)/次=0.5×50(kg)×30(%)=750IU
一般推薦劑量如下:
1.輕度至中度出血:單一劑量10~15IU/kg體重,將因子Ⅷ水平提高到正常人水平的20~30%。
2.較嚴重出血或小手術:需將因子Ⅷ水平提高到正常人水平的30~50%,通常***劑量15~25IU/kg體重。如需要,每隔8~12小時給予維持劑量10~15IU/kg體重。
3.大出血:危急生命的出血如口腔、泌尿道及中樞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出血或重要器官如頸、喉、腹膜后,骼腰肌附近的出血:***劑量40IU/kg體重,然后每隔8~12小時給予維持劑量20~25IU/kg體重。療程需由醫(yī)生決定。
4.手術:只有當凝血因子Ⅷ抑制物水平無異常增高時,方可考慮擇期手術。手術開始時血液中因子Ⅷ濃度需達到正常水平的60~120%。通常在術前按30~40IU/kg體重給藥。術后4天內因子Ⅷ***低應保持在正常人水平的60%,接下去的4天減至40%。
5.獲得性因子Ⅷ抑制物增多癥:應給予大劑量的凝血因子Ⅷ,一般超過治療血友病患者所需劑量一倍以上。
【不良反應】
不良反應包括寒顫、惡心、頭暈或頭痛,這些癥狀通常是暫時的。有可能發(fā)生過敏反應。
【禁忌】
在嚴格控制適應癥的情況下,無已知禁忌癥。
【藥品名稱】
通用名稱:人凝血酶原復合物
商品名稱:康舒寧
英文名稱:Human Prothrombin Complex
漢語拼音:Ren Ningxuemeiyuan Fuhewu
【適用癥】
本品主要用于治療先天性和獲得性凝血因子Ⅱ、Ⅶ、Ⅷ、Ⅸ、Ⅹ缺乏癥(單獨或聯(lián)合缺乏)包括:
1.凝血因子Ⅸ缺乏癥(乙型血友病),以及Ⅱ、Ⅶ、Ⅹ凝血因子缺乏癥;
2.抗凝劑過量、維生素K缺乏癥;
3.肝病導致的出血患者需要糾正凝血功能障礙時;
4.各種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時間延長而擬作外科手術患者;但對凝血因子Ⅴ缺乏者可能無效;
5.治療已產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癥狀;
6.逆轉香豆素類抗凝劑誘導的出血;
【用法用量】
用法:
1.本品專供靜脈輸注,應在臨床醫(yī)師的嚴格監(jiān)督下使用。
2.用前應先將本品及其稀釋劑預溫至20~25℃,按瓶簽標示量注入預溫的稀釋劑,輕輕轉動直至本品完全復溶(注意勿使產生很多泡沫)。
3.復溶后用帶有濾網(wǎng)裝置的輸血器進行靜脈滴注。滴注速度開始要緩慢,約15滴/分,15分鐘后稍加快滴注速度(40~60滴/分),一般在30~60分鐘左右滴完。
4.滴注時,醫(yī)師要隨時注意使用情況,若發(fā)現(xiàn)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或血栓的臨床癥狀和體征,要立即終止使用。并用肝素拮抗。
用量:應根據(jù)病情及臨床檢驗結果包括凝血試驗指標等來決定給藥量。
1.使用劑量隨因子缺乏程度而異,一般每kg體重輸注10~20IU,以后凝血因子Ⅸ缺乏者每隔24小時,凝血因子Ⅱ和凝血因子Ⅹ缺乏者,每隔24~48小時,凝血因子Ⅶ缺乏者每隔6~8小時,可減少或酌情減少劑量輸用,一般歷時2~3天。
2.在出血量較大或大手術時可根據(jù)病情適當增加劑量。
3.凝血酶原時間延長患者如擬作脾切除者要先于手術前用藥,術中和術后根據(jù)病情決定。
【不良反應】
1)尚無系統(tǒng)規(guī)范的不良反應觀察資料。快速滴注時可引起發(fā)熱、潮紅、頭疼等副反應,減緩或停止滴注,上述癥狀即可消失。
2)偶有報道因大量輸注導致彌散性血管內凝血(DIC),深靜脈血栓(DVT),肺栓塞(PE)等。有血栓形成史患者接受外科手術時應權衡利弊,慎用本品。
【禁忌】
須嚴格控制適應癥,對本品過敏者禁用。
免責聲明
所有治療都有可能有風險。由于本項目是一項患者援助項目,并非新藥臨床試驗,不影響醫(yī)生的診治及處方行為,醫(yī)生根據(jù)您的疾病情況和治療常規(guī)對患者進行治療。
個人信息保密
對于患者的個人信息及醫(yī)學資料(“患者信息和資料”),我們將嚴格保密,不會用于任何商業(yè)用途,僅限于項目的管理、執(zhí)行和審計。患者信息和資料將由項目辦公室保留,除衛(wèi)生監(jiān)管部門審查監(jiān)督外,不會披露給其他第三方。涉及用藥不良事件,在符合適用的法律法規(guī)的前提下,或將相關患者信息和資料披露給藥品援助方的藥品不良反應監(jiān)管部門,進而對此進行跟蹤和隨訪,并將相關信息錄入藥品援助方的藥品不良事件數(shù)據(jù)庫中,且按照相關法律規(guī)定上報給相關法規(guī)部門。
終止條款
1)確認出現(xiàn)了與人凝血因子VIII(康斯平)、人凝血酶原復合物(康舒寧)藥品相關的較難耐受的不良反應。
2)患者或法律監(jiān)護人/父母要求停止使用人凝血因子VIII(康斯平)、人凝血酶原復合物(康舒寧)藥品治療,或自愿退出。
3)患者進入新藥臨床試驗或其他援助項目。
4)經(jīng)醫(yī)院確認援助治療的患者死亡。
5)患者提供任何虛假醫(yī)學或經(jīng)濟證明。
6)患者將援助藥品出售或轉贈他人。
7)患者家庭經(jīng)濟條件改善而不再滿足財務標準。
8)患者拒絕接受援助項目監(jiān)查。
特別聲明
1)所有治療都有可能有風險。由于本項目是藥品援助項目,并非新藥臨床試驗,不影響醫(yī)生的診治及處方行為,醫(yī)生根據(jù)患者疾病情況和治療常規(guī)對患者進行治療。
2)對于患者的個人信息及醫(yī)學資料(“患者信息和資料”),我們將嚴格保密,不會用于任何商業(yè)用途,僅限于項目的管理、執(zhí)行和審計。患者信息和資料將由項目辦公室保留,除衛(wèi)生監(jiān)管部門審查監(jiān)督外,不會披露給其他第三方。涉及用藥不良事件,在符合適用的法律法規(guī)的前提下,或將相關患者信息和資料披露給藥品援助方的藥品不良反應監(jiān)管部門,進而對此進行跟蹤和隨訪,并將相關信息錄入藥品援助方的藥品不良事件數(shù)據(jù)庫中,且按照相關法律規(guī)定上報給相關法規(guī)部門。
3)該項目目的是減輕血友病患者使用人凝血因子VIII(康斯平)、人凝血酶原復合物(康舒寧)藥品的負擔,項目不收取患者的任何費用,援助藥品不可以在市場上銷售。
4)患者應在有效期內注射藥品。
5)該項目采用患者自愿申請形式,自愿參加。
6)項目的一切解釋權歸新鄉(xiāng)市紅十字會所有。
項目監(jiān)查
項目辦公室對患者援助用藥定期進行抽查,核對個人信息、經(jīng)濟狀況和病歷資料,如發(fā)現(xiàn)與事實不符將立即停止援助藥品。